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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苏鑫 通讯员 张允盛 巨野报道
3月11日,巨野县龙堌镇某社区欧女士将一面印有“维护正义两袖清风,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的锦旗送到龙堌市场监管所,感谢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公平处理消费纠纷。
原来,欧女士于2024年2月在龙堌镇某车行采用“以旧换新”购买方式,再支付4700元购买了一辆三轮电动车。购买时商家宣传该三轮电动车是新国标电动车,在巨野城区可上牌行驶,购买后才发现该车在巨野城区限行,不能上路行驶,并且还存在质量问题。欧女士找到车行,提出异议,要求该车行退还以旧换新的旧车及购车时所支付的4700元。然而车行拒绝了欧女士的要求,于是欧女士通过12315进行投诉,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情形,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帮助协调。
接诉后,龙堌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发现欧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龙堌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耐心地向车行负责人宣传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及其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指出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涉嫌构成“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违法行为。最终,车行负责人认识到其错误行为,为欧女士退回了旧车和购车款4700元。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各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才是“本”,莫要因小失大,触碰法律底线。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重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和提供的线索,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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